篇一: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
GB/T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中國合同能源管理網 - 2011-4-22 15:09:33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本標準適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587用能設備能量平衡通則 GB/T 2589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 3484企業能量平衡通則 GB/T 13234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 GB/T 15 316節能監測技術通則 GB/T 17166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3.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的節能項目。
3.3節能服務公司 energy services company:ESCO 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3.4能耗基準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前某一時間段內的能源消耗狀況。 3.5項目節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的能源消耗相對于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GB/T 24915-2010 4 技術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
4.2用能狀況診斷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關標準執行。
4.3能耗基準確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關標準執行,并應得到雙方的確認。 4.4節能措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以及工藝、設備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4.5測量和驗證是通過測試、計量、計算和分析等方式確定項目能耗基準及項目節能量、
第3節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3.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項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本項目的實施。
3.2項目方案一經甲方批準,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節的規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乙方應當依照第2.2條規定的時間依照項目方案的規定開始項目的建設、實施和運行。 3.4甲乙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第4節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鴕量/率預計為 ,預計的節能效益為 。該前述預計的指標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規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調整。
4.2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的項目節能效益。具體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4.3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節能量進行測量和確認,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簽發節能量確認單。 4.4節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條的規定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應的節能量確認后,乙方應當根據確認的節能量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付款請求,敘明付款的金額,方式以及對應的節能量;
(b)甲方應當在收到上述付款請求之后的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c)乙方應當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4.5如雙方對任何一期節能效益的部分存在爭議,該部分的爭議不影響對無爭議部分的節能效益的分享和相應款項的支付。第5節甲方的義務
5.1如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權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項目的實施必須由甲方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請許可、同意或者批準,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請求,及時申請該等許可、同意或者是批準,并在本合同期間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伽助其獲得其他為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許可、同意或者是批準。 5.2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節能項目設計和實施所必須的資料和數據,并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5.3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和必要的協助,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調整生產、設備試運行等。
5.4根據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培訓。
5.5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配合乙方或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5.6甲方應根據項目方案的相關規定,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并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7甲方應根據附件一的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定期作出記錄并妥善保存年。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向其提供該等記錄。
5.8甲方應當根據項目方案的規定,為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進行項目的建設、維護、運營及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合理的協助,保證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5.9節能效益分享期間,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后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修和監管。
5. 10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
5. 11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芙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5. 1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5. 13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員或其聘請的第三方,并根據需要提供防護用品。
5. 1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機構或者組織申請與項目相關的補助、獎勵或其他可適用的優惠政策。 5. 15其他:
第6節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的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自行或者通過經甲方批準的第三方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以及維護。
6.2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衛生等方面的規定,并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6.3乙方應當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6.4乙方應當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除必須由甲方申請之外的有關項目的許可、批準和同意。
6.5乙方安裝和調試相關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施工管理法律法規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
6.6在接到甲方關于項目遠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應根據附件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完成相關維修或設備更換。
6.7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或者其聘請的第三方在項目實施、運行的整個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
6.8乙方應配合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或甲方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6.9其他:
第7節項目的更改
7.1項目開始運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至少每進行一次工作會議,討論與項目運行和維護有關的事宜。
7.2如在項目的建設期間出現乙方作為專業的節能服務提供者能夠合理預料之外的情況,從而導致原有項目方案需要修改,則乙方有權對原有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并實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會對原有項目方案設定的主要節能目標和技術指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除非該情況的出現是由甲方的過錯造成,所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3在本項目運行期間,乙方有權為優化項目方案、提高節能效益對項目進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對相關設備或設施進行添加、替換、去除、改造,或者是對相關操作、維護程序和方法進行修改。乙方應當預先將項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審核,所有的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7.4在本項目運行期間,甲方拆除、更換、更改、添加或移動現有設備、設施、場地,以致對本項目的節能效益產生不利影響,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節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8節所有權和風險分擔
8.1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項之前,本項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購并安裝的設備、設施和儀器等財產(簡稱“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屬于乙方。本合同順利履行完畢之后,該等項目財產的所有權將無償轉讓給甲方,乙方應保證該等項目財產正常運行。項目財產清草見附件一之文件9。
8.2項目財產的所有權由乙方移交給甲方時,應同時移交本項目繼續運行所必需的資料。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需要乙方的相關技術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乙方應當無償向甲方提供該等授權。如該項目財產的繼續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務和/或相關知識產權的授權,該等服務和授權的費用由方承擔。
8.3項目財產的所有權不因甲方違約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轉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時,項目財產依照第11.6條的規定處理。
8.4在本合同期間,項目財產滅失、被竊、人為損壞的風險由方承擔或依照附件一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9節違約責任
9.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款項,則應當按照每日的比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2如甲方違反除第9.1條外的其他義務,乙方對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有權選擇以下任意一種方式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a)按照以下標準延長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b)按照以下標準增加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c)直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d)依照第11.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9.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項目方案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項目的建設,除非該等延誤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酌過錯造成,則乙方應當按照每日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誤工的賠償金。
9.4如果乙方違反除9.3條外的其他義務,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損失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a)按照以下標準降低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比例: (b)按照以下標準縮短乙方節能效益分享的時間: (c)直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d)依照第11.5條的規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9.5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方式不影響甲乙雙方依照法律法規可獲得的其他救濟手段。 9.6 -方違約后,另一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能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0節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關方合理控制范圍的任何行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雷電、洪水、風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災害、海上危險、航行事故、戰爭、騷亂、暴動、全國緊急狀態(無論是實際情況或法律規定的情況)、戒嚴令、火災或勞工糾紛(無論是否涉及相關方的雇員)、流行病、隔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或
(b)任何政府單位或非政府單位或其它主管部門(包括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國際機構)的行動,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有法律強制約束力的法案所規定的沒收、約束、禁止、干預、征用、要求、指示或禁運。但不得包括一方資金短缺的事實。
10.2如果一方(“受影響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無法或預計無法履行合同下的義務,受影響方就必須在知曉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的5日內向另一方(“非影響方”)提交書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細節。
10.3受影響方必須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有關的影響。
篇二: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國家標準是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范》,國家支持和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服務,享受財政獎勵和所得稅免三減三優惠政策。
一、概述
節能服務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簡稱 ESCO)是:“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ESCO是以提供一攬子專業化節能技術服務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公司,是集資金、技術、管理、咨詢服務等多種功能于一身的服務提供商。其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ESCO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合同能源管理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成本的一種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約定節能目標,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顯著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
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的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我國政府加大了對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的扶持力度,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發展到2013年通過國家發改委備案的有3210家,其中含第一批第二批取消的32家。
二、發展
《2013-2017年中國合同能源管理(EMC)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3]顯示,“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產業持續快速發展,不斷走向成熟:從2006年到2010年,EMCA會員從89家遞增到560 家,增長了5倍;全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從76家遞增到782家,增長了9倍;節能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從1.6萬人遞增到17.5萬人,增長了10倍;節能服務產業規模從47.3億元遞增到836.29億元,增長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從13.1億元遞增到287.51億元,增長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年節約標準煤能力從86.18萬噸遞增到1064.85萬噸,實現二氧化碳減排量從215.45萬噸遞增到2662.13萬噸,增長了11倍;在“十一五”期間,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過1800 億元。《規劃》還顯示,到2015年,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將力爭發展到2000多家,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約20家,節能服務業總產值突破3000億元,累計實現節能能力6000萬噸標準煤。此外,國家還將建立全方位環保服務體系。積極培育具有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和維護管理一條龍服務能力的總承包公司,大力推進環保設施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扶持環境咨詢服務企業。預計到2015年,環保服務業產值超過5000億元,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企業超過50家,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及電力行業煙氣脫硫脫硝等領域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占全行業的比例大幅提高。前瞻網分析認為,EMC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將帶動節能技術研發創新、節能產品制造、
節能工程設計、節能咨詢評估等相關行業和機構的大力發展,形成以節能服務為核心的配套產業鏈,成為國家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首的節能環保產業中最重具市場化、最具成長性、充滿活力、特色鮮明的朝陽行業。
三、公司介紹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投資供熱項目設備,參與設計,并負責采購、施工安裝、驗收調試,與業主簽訂供暖協議,在合同期內運營管理,合同期滿后全套設備無償移交業主;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出資收購鍋爐房產權或經營權(約15年),或租賃經營,在合同期內運營管理,合同期滿后全套設備無償移交業主。
合同能源管理是國際上普遍推行的、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為進一步推進本市供熱領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市市政市容委、北京節能環保中心等單位共同組織召開了北京市供熱領域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會議。來自國家及本市節能服務機構的負責人9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通報了本市供熱行業“十一五”節能成果,宣傳了“十二五”期間的節能目標、發展方向、能源結構、節能技術應用、改革措施等及2011年供熱領域重點節能減排改造任務,交流了近幾年來本市供熱領域合同能源管理的經驗和作法。與會的節能服務機構紛紛表示:要加強服務創新,加強技術研發,加強品牌建設,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為供熱領域提供更好地節能服務。“十二五”期間,市市政市容委將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義和明顯成效,提高全市供熱行業對合同能源管理的認知度和認同感,營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圍。
四、主管部門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必需獲得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備案,才能夠獲得財政獎勵和稅收優惠。
資格備案與財政獎勵主管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財政部;
資格備案與財政獎勵組織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國家節能中心,各地方經信委、發改委;
五、模式類型
1
節能效益分享型
在項目期內用戶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節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的約定共同承擔或由節能服務公司單獨承擔。項目建設施工完成后,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注:為降低支付風險,用戶可向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多方面的節能效益支付保證。
2 能源費用托管型
篇三: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General technical rules for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2010-08-09發布 2011-01-01實施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
前 言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深圳達實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山東融世華租賃有限公司、上海久隆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碩人海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聯律師事務所、施耐德電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挪威船級社(中國)有限公司、遠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時空(北京)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鵬程、陳海紅、趙明、諶樹忠、李鐵牛、錢靖、于力、王康、程丹明、聶海亮、劉昕、何生、范莉莉、賈洲平、劉秋生、羅麗芬、李明奎、邢向豐。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和參考合同文本。
本標準適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587 用能設備能量平衡通則
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 3484 企業能量平衡通則
GB/T 13234 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
GB/T 15316 節能監測技術通則
GB/T 17166 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的節能項目。
3.3 節能服務公司 energy services company; ESCO
提供用能狀況診斷、節能項目設計、融資、改造(施工、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管理等服務的專業化公司。
3.4 能耗基準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公司共同確認的,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前某一時間段內的能源消耗狀況。
3.5 項目節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的能源消耗相對于能耗基準的減少量。
4 技術要求
4.1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
4.2 用能狀況診斷可按照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GB/T 17166及相關標準執行。
4.3 能耗基準確定可按照GB/T 2589、GB/T 13234及相關標準執行,并應得到雙方的確認。
4.4 節能措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以及工藝、設備等相關標準的規定。
4.5 測量和驗證是通過測試、計量、計算和分析等方式確定項目能耗基準及項目節能量、節能率或能源費用節約的活動。測量和驗證方案作為合同的必要內容應充分參照已有的標準規范成果,并遵循以下原則:
A)準確性。應準確反映用能單位實際能耗狀況和預期的及達到的節能目標。
B)完整性。應充分考慮所有影響實現節能目標的因素,對重要的影響因素應進行量化分析。
C)透明性。應對雙方公開相關技術細節,避免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的爭議。
4.6 項目節能量的確定可按照GB/T 13234及相關標準規范執行。
4.7 能耗基準確定、測量和驗證等工作可委托合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審核。
5 合同文本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參見附錄A)、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融資租賃型、混合型等類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的重要載體。項目各相關方可參照附錄A參考合同的格式,開發專門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合同文本。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參考合同1)
1) 適用于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_____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或“本項目”)進行_____ 專項節能服務,并支付相應的節能服務費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1節 術語和定義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
第2節 項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為_____ ,自_____ 始,至_____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2.2 本項目的建設期為_____ ,自_____ 始,至_____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2.3 本項目的節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為_____ ,效益分享期為_____ 。(根據附件一項目方案填寫)
第3節 項目方案設計、實施和項目的驗收
3.1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項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本項目的實施。
3.2 項目方案一經甲方批準,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節的規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應當依照第2.2條規定的時間依照項目方案的規定開始項目的建設、實施和運行。
3.4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第4節 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內項目節能量/率預計為_____ ,預計的節能效益為_____ 。該前述預計的指標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規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調整。
4.2 效益分享期內,乙方分享_____ %的項目節能效益。具體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
4.3 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節能量進行測量和確認,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簽發節能量確認單。
4.4 節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條的規定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應的節能量確認后,乙方應當根據確認的節能量向甲方發出書面的付款請求,敘明付款的金額,方式以及對應的節能量;
(b)甲方應當在收到上述付款請求之后的_____ 日內,將相應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c)乙方應當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應的正式發票。
4.5 如雙方對任何一期節能效益的部分存在爭議,該部分的爭議不影響對無爭議部分的節能效益的分享和相應款項的支付。
第5節 甲方的義務
5.1 如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權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項目的實施必須由甲方向相應的政府機構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請許可、同意或者批準,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請求,及時申請該等許可、同意或者是批準,并在本合同期間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協助其獲得其他為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許可、同意或者是批準。
5.2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提供節能項目設計和實施所必須的資料和數據,并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5.3 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和必要的協助,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調整生產、設備試運行等。
5.4 根據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指派具有資質的操作人員參加培訓。
5.5 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協助,配合乙方或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開展節能量測量和驗證。
5.6 甲方應根據項目方案的相關規定,及時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試運行和驗收,并提供確認安裝完成和試運行正常的驗收文件。
5.7 甲方應根據附件一的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在合同有效期內,對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定期作出記錄并妥善保存年。甲方應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時向其提供該等記錄。
5.8 甲方應當根據項目方案的規定,為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進行項目的建設、維護、運營及檢測、修理項目設施和設備提供合理的協助,保證乙方或者乙方聘請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與本項目有關的設施和設備。
5.9 節能效益分享期間,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和丟失,甲方應在得知此情況后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對設備進行維修和監管。
5.10 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的運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要求。
5.11 甲方應保證與項目相關的設備、設施連續穩定運行且運行狀況良好。
5.1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向乙方付款。
5.13 甲方應當將與項目有關的其內部規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規定要求及時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員或其聘請的第三方,并根據需要提供防護用品。
5.14 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向有關政府機構或者組織申請與項目相關的補助、獎勵或其他可適用的優惠政策。
5.15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6節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當按照附件一的項目方案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自行或者通過經甲方批準的第三方按時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建設、運營以及維護。
6.2 乙方應當確保其工作人員和其聘請的第三方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施工場地安全和衛生等方面的規定,并聽從甲方合理的現場指揮。
6.3 乙方應當依照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關規定,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以使其能承擔相應的操作和設施維護要求。
6.4 乙方應當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除必須由甲方申請之外的有關項目的許可、批準和同意。
6.5 乙方安裝和調試相關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施工管理法律法規和與項目相對應的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